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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逢问必录”

点击量:   时间:2021-03-11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活动中自觉抵制说情干扰,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负责人滕继国近日就最高检狠抓 “三个规定”的初衷、成效、新举措等接受记者专访。部分实录如下:

    记者:我们注意到,最高检近日通报了六名违反“三个规定”的最高检工作人员,这是基于哪些考虑?

    滕继国:“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正人先正己,我们坚持从最高检机关自身做起,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自觉抵制请托说情行为,并做到“逢问必录”。从最高检调任青海省检察院的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的贾小刚(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原副厅长)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涉案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开展调查,今年2月,最高检对倒查发现的6名最高检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件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该通报在全国各级检察院产生强烈反响,在全体检察人员中间产生强烈震动。

    我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让检察人员从身边的案件中感受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不是软规则而是硬约束;不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而是刀刃向内、动真碰硬;不是只对下级院提出要求,而是从最高检自身抓起、先从最高检机关严起,为全国检察机关当好表率。近日,我们还将通报地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件,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深入人心、触及灵魂。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网上填报系统

    记者:“案子一进门、两头都找人”,这段坊间的戏谑之语,是以往司法顽疾的体现。在凝聚全社会共识,齐心协力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方面,检察机关还做了哪些工作?

    滕继国:单则易折,众则难摧。我们深知,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离不开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自觉践行。为此,2020年5月6日,最高检以“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全国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并发布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同时,我们还积极运用漫画、动漫、微视频、微讲堂、手机彩铃提醒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三个规定”,各地宣传作品近500件,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群众支持率和社会知晓度。我们还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支持。

    记者注意到,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7700余件,相当于2018年、2019年两年总和的5.8倍。

    对于这个数字,该负责人介绍,在这些记录报告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比为96.6%,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要求法外开恩的只是极小部分。这说明,检察机关记录报告的,绝大多数是社会各界向检察干警陈述案情、反映情况、了解案件进展,担心案件被拖延或偏袒对方当事人,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秉公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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