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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与党的自我革命

点击量:   时间:2023-05-09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部署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时号召: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在报告开篇要求“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振奋人心、鼓舞士气,定会激励党和人民勇往直前,踔厉奋发。“三个务必”则体现了新时代对全党的新要求:这既是对毛泽东当年“两个务必”的继承与发展,也是我们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方位上的新宣示,具有接受民主监督和自我革命的高度自觉与勇气;更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再次深刻阐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更难以变为现实。

  一、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并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

  “关键在党”,重若千钧。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充分证明,我们的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到进入新时代所取得的各项伟大成就、伟大变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和坚强领导,最大的教训也是因为削弱甚至取消党的领导所造成的。踏上新征程,迎接新挑战,坚持党的领导具有更为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于中国式现代化与坚持党的领导,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这样强调: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

  ——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首先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第一条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基于对我们党所处历史方位、面临形势任务的深刻分析,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中国共产党从百年历史经验教训中获得的最坚定认知就是建设坚强有力的党,关键在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由此,我们必然得出结论,新征程中所面临的诸多伟大斗争,最根本的保证是党的领导,特别需要强调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就必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其目的与基本目标就是“从严治党,始终使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习近平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而将“自我革命”一词用于从严治党要求中,则是从严治党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的集中表达。

  二、自我革命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

  自我革命说到底是如何管党治党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在与黄炎培先生的“窑洞对”时明确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跳出旧政权“其兴也悖、其亡也忽”的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我们党百年之路充分证明,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的民主监督体制、机制和各项制度建设得到不断的丰富与完善,通过外部监督,不断促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了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成为党和国家建设的第一要务,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建设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复杂,加之“文化大革命”给党的建设所带来的严重冲击,我们党在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和民主监督制度的同时,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加强党内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思想,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自我监督制度和措施,党的各项建设取得新成就。

  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清醒地看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尖锐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老问题反弹回潮的因素依然存在,实践中还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要看到,在新时代我们党领导人民谋划和推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并进行伟大社会革命,涵盖领域的广泛性,触及利益格局调整的深刻性,涉及矛盾和问题的尖锐性、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的艰巨性、进行伟大斗争形势的复杂性,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党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正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那样:“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自我革命的意思简单明了,就是革自己的命,其出发点是中国共产党要培养起刀刃向内,在堡垒内部开展战斗或者称之为斗争。有句名言说得好,“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实践已经充分证明,我们党无论面对多么复杂的形势和斗争的艰巨残酷,对所面临的各种外部风险与挑战都能迎难而上、无所畏惧,无往而不胜。然而,我们党自成立以来面临的最大风险是丧失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背离党的宗旨而失去最广大人民支持和拥护。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作为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虽然已经历百年风雨,但是脱离人民群众、丧失人民立场、执政为己为私,权力滥用甚至触犯党纪国法等始终是大党独有的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用“六个如何”即“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来概括我们党必须解决的独有难题,并明确指出“解决这些难题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是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新形势新的要求必须啃下的硬骨头”。共产党革自己的命,是需要党自己拿出勇气和魄力的。这种勇气与魄力不仅表现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更重要的是针对党内自身存在的各种弊端与问题,不仅能够自觉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还能够自觉运用党规和国家法治手段揭自己的短,露自己的丑,去自己的毒,割自己的瘤,使党的整体与每位分子都能够不忘建党初心,牢记党的历史使命,确保其在任何历史时期和历史条件下都能够经得起风浪考验,永葆其青春活力,始终成为国家和人民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力量。

  三、自我革命的新时代根本遵循

  自我革命从形式上和内容上看是集中开展反腐败斗争,不断整顿党的纪律和作风,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党的二十大从战略高度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写入报告,一诺天下。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将始终保持打铁还须自身硬的清醒,始终坚持作风整顿没有休止符,始终坚定吹响反腐败斗争冲锋号。但是,更主要的是我们为什么要从严治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从伟大的建党精神中我们能够找到答案。面对新征程、新任务、新目标和新的风险与挑战,不继续坚持党的自我革命,经不起各种风险与挑战的考验,不仅会使新的征程迷失方向,毁掉民族复兴伟业,其结果可能是丢了命失了魂。从这个意义上讲,自我革命本质上是心有信仰,是“铸魂”的过程。只有铸好魂,才能够“坚持真理、坚守理想”;只有铸好魂,才能够一以贯之地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只有铸好魂,才能够在困难与挑战面前“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只有铸好魂,才能够永葆定力,“对党忠诚,不负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讲:“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完成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辉煌成就,就在于始终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指南,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使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的征程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我们党的时代之魂,是实现伟大奋斗目标之魂。我们的理论思维和思想指引不聚焦和集中到这一当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大思想的伟大引领当中来,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武装和指导,“自我革命”就会失去方向、失去灵魂。从这个意义上讲,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自我革命的必然思想逻辑和应有之义,对此,全党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具有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

  四、自我革命必须以制度为规范,以制约为重点,抓好两大体系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重点部署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具体任务。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上,深刻阐述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笔者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这方面的建设已经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制度法规建设的重点应当放在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相关制度的相互协调、相互衔接方面。理由是:作为执政党,国家各级政权和社会多数政权岗位都是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具体执掌,必然要求健全和完善党内各项制度法规,特别是体现与反映从严治党要求的法规制度与各项政权建设对公职人员从严要求的法规制度相协调、相衔接;党内执规执纪与行政执规执法方面相协调、相衔接;党内区分责任、追究责任与行政划分责任、追究责任相协调、相衔接,形成执政党、国家政权、社会管理制度一体化建设。

  从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对党内监督的阐述看,既包含了党和国家全面监督体系建设的内容,强调了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的党内监督体系,也强调了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国家和社会、群众监督体系建设,并特别强调党和国家各项监管体系要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通过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使整个以党内为主导的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各项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样的顶层设计,把监督贯穿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各项工作,无疑将会在党内监督定向引领下,促进各类监督既能依照自身职责发挥效力,又会强化相互关联互动,系统集成,形成问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管理合力,真正实现“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政治要求,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不断向纵深发展。(作者:王伦轩,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法治研究部主任;廉政研究委员会副会长)

编辑:王镜榕
审核:蔡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