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憨谈法律文化

我国首部民法典引发热议的思考

点击量:   时间:2021-05-24

作者:老憨

发布时间:2020-07-28



老憨谈法律文化之四(1

我国首部民法典引发热议的思考

    新中国第一部法典化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528日通过,并予以公布。这不仅是我国民事立法、民事司法领域里的重大事件,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事件,进一步地讲,是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当中的重大事件,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诞生在各种媒体、网络、在民间社会和各行各业均引发热烈讨论和广泛热评,可用一个词好评如潮来评价。一部法典之所以引起广泛热议,我想不仅仅是它的诞生和明年11日起施行,而更重要的是它将广泛而深刻地影响国家、社会和广大民众的生产与生活,会给我们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而深远的变化。其实在《民法典》公布之前很长的时间内,我国各项单行的民事立法以及《民法典(草案)》都在全社会进行着广泛的热议。毫不夸张地说,对《民法典》的热议程度比任何一项立法都高,热议面比任何一项立法都广,热议的事项比任何一项立法都具有深度。

 一、从热议的话题来看,围绕《民法典》立法热议与热评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也是多维度的。主要有:

    一是热议党和国家的人民情怀。1949101日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把民法制定工作列入党和国家工作议事日程,列入国家立法重大事项,应当说,编篡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党和国家决定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国法就是在这种工作思路下先后制定的。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12月进行了一次议。经讨论和研究,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推进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及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这些单行民事法律虽然是松散的,但有的专家学者却把1980年以来立法机关制定的民事单行法律称为类法典化的民法,意思是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民事立法是富有成效的,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事法律理论研究也达到了较高水平,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篡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从这个热议话题中,广大民众能够真切感受到我们党和国家把涉及到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放在十分重要位置,在建国后带领人民奔向美好生活的进程中,在七十年的风雨中,不断追求通过立法的形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广大公民的民事权利,充分体现了执政党“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和为人民谋福祉的人文情怀。

    二是热议我们党和国家实行依法治国的意志和决心。任何一部法律或法典的产生,都会有其深刻与丰富的政治和社会背景。2014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提出要“实现公民权利保障化”的要求,具体内容为:“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平等、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这是总结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经验教训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更好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决定》的要义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广大人民的意愿,能反映出我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努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志和决心。《决定》上述关于实现公民权利法治化的要求,从政治层面表明:权利法定,私权保护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将建国以来松散的各单项的民事法律法规,通过编订篡修使之成为我国首部《民法典》是我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我国法治建设迈出的重要步骤,对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影响将是深远的。

   三是热议《民法典》立法过程广开言路,民主立法的良好政治和社会氛围。从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透露的信息看,这次《民法典》立法之路是一步一个脚印,可谓蹄疾步稳。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编篡《民法典》的重大立法任务,到《民法典(草案)》摆放在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面前,期间历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并将作为《民法典》开篇之作的民法总则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编篡完成了关键的“第一步”。20185月,民法典编篡迈出“第二步”,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包括六编,即物权遍、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此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五次召开会议,对各分编进行了拆分审议。20191223日,“完整版”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共七编加附则八十四章,1260个条文首次亮相,并于20191228日至20201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普遍认为,编篡民法典,以法典化方式确认、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取得的法治成果,充分彰显并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优势。民法典草案还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修改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多次的审议,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既表明了立法机关对《民法典》立法坚持了务实慎重,在反复调查研究与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决策、科学立法的严谨态度与工作作风,也表明了立法《民法典》坚持开门立法,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有效经验与做法,为《民法典》立法任务完成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氛围。

 
    四是热议《民法典》立法的重大意义。关于编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王晨副委员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中已经讲得非常明确。编篡民法典,就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篡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系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并从“编篡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编篡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编篡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编篡民法典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四个方面作了具体深刻阐述。从具体的历史表现和社会价值来看,《民法典》作为民事领域的宪法和“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作为事关每位公民从出生到死亡的切身利益的法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其在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障等方面,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民事商事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在规范市场行为,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在激发全社会创新和创造活力,让一切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在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让人民的智慧得到极大的发挥,在让社会财富得到充分地涌流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民法典》的地位、作用和意义方面观感其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发挥的社会价值,引发民众广泛热议与正面评价,引起社会广泛共鸣和积极响应,是《民法典》立法过程所产生的正面社会效应和良好社会效果的充分体现。

    五是热议《民法典》的立法亮点。尽管人们认为《民法典》是除宪法之外调整范围最广泛、涉及内容最丰富,地位最重要的法律,是真正的“一法之下,万法之上”的法律,是被称之为“民法领域的宪法”,“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但它并不是一部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篡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比如《民法典》总则中规定的胎儿享有继承权,八周岁孩子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失能老人须得到有效监护、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等;物权编中的新设添附制度、“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居住权入法实现物尽其用等;合同编中的电子合同开启无纸化时代、有理有据,向霸座者说不、对商家的霸王条款说不等;人格权编中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姓名权,名称权的扩张保护等;婚姻家庭编中30天内的离婚冷静期、疾病作为婚姻事由被删除等;继承编中的扩大遗产范围;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至侄、甥等;侵权责任编中的确立“自甘风险”规则、规定“自助行为”制度、规范医患关系与患者隐私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等。热议中从《民法典》七大亮点,十大亮点到四十九大亮点,再到八十八处重点修改,再到三百多处修改,热议深入具体,热评鞭辟入里,这充分说明这些新规定、新内容针对性和实践性都很强,适应了千变万化的新时代新生活与新要求。因此,显得亮点纷呈,使人们对未来权益保障和社会发展的预期有了最具体、最实际的触摸与感受。


二、三点认识和思考

    1、《民法典》立法如此受到热议与热评,最主要的是它突出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主题,并将这一宗旨系统地法律化、制度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不仅是共产党人的旗帜和口号,无论革命时期,还是执政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奋斗的宗旨,以不断提高和解放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以及对社会公平正义需要为己任,根据不同时代,不同历史阶段人民群众的不同需求,通过制度变革不断满足这些需要和需求,已成为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和动力,失去这样的基础和动力,中国共产党不会也不可能走到今天。特别是当我们的党刚走向执政之初,国内外不少势力认为我们党搞革命有一套,搞建设不会成功,或者说我们经济上可能上去了,但信仰缺失,价值追求也会丢掉。其实,从新中国一路走来,我们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征程中,不管是缺乏经验,还是出于一时政治考量,的确在建设国家,促进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求方面也走了弯路,付出了代价,留下了教训。但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在于不管风吹雨打,不管遇到多少艰难险阻,都会从成功中总结经验,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始终如一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社会制度、发展道路,推行政策、治国理政等方面进行艰辛探索“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之良方,寻找之良药,这就是从执政之初就通过制定宪法和其他法律来维护人民利益,从颁布单行法律如婚姻法到实行社会主义法制,再到今天推行“社会主义法治”,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立法与执法、司法主要内容都是围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护公民基本人权,惩治与制裁破坏人民群众利益,侵犯践踏公民权利的目标来制定法律、实行法制,推进法治。从各项民事单行法律的颁布实施,到各种民事单行法律所组成的民事法律制度,再到这次《民法典》的发展演进过程和其产生的社会评价来看,作为执政党,我们真正找到了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和执政理念通过制定法律,实行法制,推进法治转化和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的共同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这条路作为执政的重要方式我们党是走对了,且还需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实践证明,所谓实行法制,推进法治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在运用法治方面我们党会做的更好。

    2、《民法典》明确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奠定了私权利的价值基础,体现了时代精神与要求。在学习和宣传、解读《民法典》过程中,普遍的共识是颁布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在我国法律制度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次《民法典》的颁布,废除九部单行法律,313处实质性修改,可谓是在我国法制建设史上“大动干戈”了。相信它更是今后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器”与“利器”。有人认为它可以与《宪法》相提并论,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其巨大的作用,对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是有划时代意义。可以预见通过《民法典》的具体实施,定会引起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发生巨大变化,也会引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重大转型,更会引起人们精神面貌的深刻演变。这些转变,我们能够从《民法典》颁布中看得十分清楚:

    其一《民法典》使我国民事立法体系化,解决了由于各个不同时期、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背景下制定的单行民事法律之间存在的表述不一,甚至相互冲突,矛盾与不协调现象,使之按照一定的体系,一定的框架把它们系统地、有逻辑地、科学地编撰在一起,各项民事法律都要在《民法典》的统率下,构成统一的整体。这样,单行的、分散的、零星的民事法律规范基本体系化,完整化,从整体上统一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基本原则与尺度,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这是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促进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重大转型的重要一步。

    其二《民法典》明确了私权利与公权力的界限,奠定了私法自治的价值基石,使私人利益之保护具有了独立的价值属性,这是《民法典》作为一个基本法律部门跻身于我国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所在。有人称《民法典》是权利制度保障的宣言书,它存在的本身就显示着这样一个道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任何决策与行动,不仅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实现,而且要考虑是否会侵害私人的利益。将保护民事权利作为《民法典》的首要功能与任务,体现了民法典的私权本质与私法自治理念,也反映了我们党新的执政理念。规范公权力在涉及到民事权利的行政行为中的行使,必须将保护民事权利特别是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放在一切行政行为的首位。《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权利,划分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明确了公权力行使的基本要求,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体现。《民法典》的适用范围是私人领域,《民法典》所调整的社会生活关系是私人领域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西方被称之为“私法”,我们可以称之为社会和私人领域的法律。《民法典》通过确立私法自治原则,明确私权利与公共权力界限,将极大地改变国家、社会、公民的生活结构与生活方式,也会进一步在全社会确立全这样的认同,即:“私权利”(民众权利)是公权力得以存在的唯一正当性依据,私权利是一切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的终极目标。

    其三、《民法典》充分体现了时代精神和时代要求,适应了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民法典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为出发点,以广大民众最关切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保障为着力点,它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同时,也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巨大变化,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有很大提高,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对民事权利的保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保障人民更加广泛的民事权利十分重要。民法典的分则编由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构成,即确认了个人享有各项具体民事权利,明确了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边界,又保护了个人能够正常行使和主张权利,免受他人不法侵害;民法典不仅广泛确认了各类主体的财产权,以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还广泛确认了人格权,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追求。有理由相信,随着民法典的贯彻落实与很好的执行,广大老百姓利益受到保护了,日益增长的需求得到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面貌会发生深刻变化、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会充分发挥出来,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源泉会不断涌流。

    3、落实《民法典》各项法律制度安排,使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各项民事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良法善治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要义,正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五千年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对于这样一部良法,国家、社会与广大民众都具有强烈的期盼,希望它能够,相信它必然会给国家治理、社会管理、权利保障带来翻天覆地的新变化。因此,在《民法典》起草的过程中和颁布后,大家是满怀热情、满怀信心、满怀期望进行热议和热评,对这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如何得到全社会的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都是充满期待的。明年11日《民法典》就要正式生效实施了,准备期从颁布到生效实施也仅有半年时间,可谓过渡期限短、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再加上随着生效实施后,在实践中还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效果。对此,笔者认为,执行和遵守《民法典》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具体建议如下:

    (1)以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到城镇街道、社区,到广大农村基层,到厂矿企业进行《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解读、释疑如何运用,在全社会引起对《民法典》的关注重视与了解,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到群众心里,切实培养起14亿人的“公民意识”,让公民学会运用《民法典》维护自己应有的各项民事权利。同时,在国家层面等全社会成员中培育法治思维养成,法治习惯,在依法维护公共利益时,要注意依法保障公民的各项合法的民事权利。只有广大亿万人民都弄懂《民法典》的精神,学会运用法律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民法典》才能达到它真正的立法预期效果。

    (2)加强与《民法典》实施配套的相关立法工作。从明年起《民法典》正式生效实施,既然它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公民权利制度保障宣言书”,其生效实施除被废止的九部单行民事法律之外,必然将引起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连锁反应,有几种情况需要立法机关或部门作出相应的废、立、改进行呼应:①虽然有些单行的法律还在实施当中,整部法律没有废止的必要,但其中有些立法原则或具体规定与《民法典》相冲突,或相违背的应当及时废止,不能让其抵消《民法典》生效实施的正向效果;②有些法律法规虽然不与《民法典》产生直接的冲突与违背,但在《民法典》实施后会产生不衔接、不协调的情况,也应当抓紧进行技术层面的处理,通过修改或修订,使之相互之间相协调、相衔接;③凡涉及与《民法典》生效实施紧密配套,《民法典》所规定的各项民事权利的保护或维护需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的,也应尽快尽早制定出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应的立法解释,使民法典中规定的各项民事权利见效落地。

    (3)严格执法、司法工作,严肃处罚和制裁侵犯《民法典》规定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各项民事权利的行为。既然《民法典》对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各项民事权利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各执法、司法机关应当将其作为法律武器,去维护和保护这些权利不受侵犯,也不容侵犯。通过严格的执法、司法处罚和制裁侵犯者,保护受害者。执法、司法机关应当有这个法律自觉,在应该履行职责的环节不能不作为或消极作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民法典》生效实施的执法,司法成效。

    (4)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实现多赢共赢。《民法典》生效实施,必将推动我国社会治理的巨大变革,同时,也会给国家治理,给政府工作带来新的变化和挑战。因此,我们党在实行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明确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起建设、一体推进的总体设想与目标任务。在新时代条件下,如何围绕《民法典》实施来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过程与成效相互融合发展,相互形成动力源泉,开创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客观必然要求。比如,《民法典》明确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在国家层面构筑了私权利的价值基石,确立了私权利的独立价值属性,那么在规范公权力方面应当呼应与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反映时代需要。再比如,《民法典》对政府在保护和保障民事权利方面也规定了一些明确的义务,在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的过程中,也应当充分予以体现,正如大家期待的那样,如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这些都涉及到如何规范公权力,如何维护私权利的界限与尺度问题,从中我们也会看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整体推进、一体建设的实质和现实意义所在了。

    (5)坚持实践导向和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基本途径,以实践结果来检验实施成效。法律重在实施,重在实践。《民法典》也是一样,尽管它是具有跨时代特点的良法,好评如潮自在情理之中,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也应持有这种心态,期待经过一段时期的执法、司法和维权实践,不断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发现问题,坚持通过发现相应问题分析运用《民法典》保障公民权利的利弊得失,找出教训,改进执法、司法状况,改善维权环境,改革法典有效实施的制度性障碍;通过明确的立法、司法解释,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以典型案例指导执法、司法薄弱环节和引导执法、司法导向;通过结合法制宣传和以案示法,营造符合《民法典》正向实施的维权氛围和环境。

    相信我国首部《民法典》带来的新变化将是深刻的,所引领的新生活将是久远的,大家无不翘首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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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文化网     
2020年7月28日


老憨谈法律文化